18 September, 2011

磨人的諮詢政治(原刊9月16日信報)



“透過這過程(行政吸納政治),政府把通常由精英組織代表的政治力量,吸收到行政決策機構內,從而達到某程度的精英整合;管治權威因而獲得認受,一個鬆散地融合的政治社會由是建立。”

—— 金耀基(一九七五年)

目前,在芸芸改善施政的論述中,沒有什麼比「加強諮詢」更來得荒謬。

奇怪的是似乎反對和建制雙方都深信不疑。一方面,反對者只要不喜歡政府任何政策,便會指責當局缺乏諮詢或是假諮詢;另一邊廂,政府高層在政策觸礁後,也往往下詔罪己,自認諮詢不足要再作諮詢,甚至是再再諮詢。諸多失誤和錯判,如先前預算案建議注資強積金戶口,到現在立法會選舉替補方案,都被簡單歸結為是諮詢過程的問題。

如果是這樣,政治也未免太容易。諮詢本質上是一政治行為;它不是學術研討會、會計師專業會議、意見交流,或那種星期六下午在文華咖啡廳的閒談。諮詢的目的,與其說是要獲得專業意見,倒不如說是為了要爭取政治支持,否則找兩個管理顧問(consultants)便行了。

英人治港期間,諮詢確是「行之有效」的政治機制。不過那成功是有特定前提:

一、精英階層的服從。英國人以武力確立其的統治,加之法律和行政制度的先進性,以及「以華制華」策略的運用,令華人精英貼服於其管治。諮詢政治本身便是這種精英政治的延伸。政府諮詢公眾,主要是透過各式各樣由精英代表的商會社團、專業團體,不論是馬會、四大商會、律師會還是鄉議局或東華三院。這些精英一方面能整合界別利益、向政府反映爭取各自訴求;一方面因而獲得港英政權某種半官方甚或法律上的認可,增強了在各自界別和社會中的地位。他們和政府處於一種頗微妙的關係,但整體而言是不會挑戰政府的政治合法性。

二、沉默的大多數。民智未開,絕大多數只有小學或初中程度;很多人尚處於為口奔馳的階段,根本無暇亦無力參與公眾討論;傳媒生態遠較今日簡單;除市政局外亦無直接民意代表機制,遂令精英階層的各種組織能充分整合和主導公眾討論。

很明顯,這些條件自九十年代初已不復存。首先是精英階層內部的矛盾及互耗,這方面本文第六篇已有論及,不贅。


更重要的,是香港社會的政治發言權已不再由精英階層壟斷。造成這局面的原因非常複雜,一是經過三十年的經濟發展和普及教育,令一般人更有能力及信心對社會議題發表意見。

二是自九十年代開始在各種大眾化媒體中廣泛傳播的反精英意識,特別是某些專門掀人陰私的報章雜誌,摧毀了社會精英高不可攀的形象。這似乎是一普世現象,近十年新媒體技術更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。所謂「英雄見慣亦常人」,人類一切權威都建立於某程度上的距離感,新媒體的零距離正顫覆我們對社會階級的理解;即使在階級森嚴的英國,王室的權威也因娛樂八卦的報道,變成國民茶餘談笑的對象。


彭定康引入的一系列開放政府的做法,進一步拉近了政府及人民之間的距離。有些人事如能披上一幅神秘面紗,遮遮掩掩還能保持一種魔力,接觸多了也就發覺不外如是。如果是像替補機制這種違反常理的方案,還要牽強地羅列理據,那更只能顯得駖驢技窮。

不過,最終最致命的,還是因為議會引入直選議席,令那些傳統親向政府建制的精英,受到直接衝擊。以政務官為例,不管內心如何不齒某些所謂「街佬」的行為,一旦後者當選,還得稱呼他作「尊貴的議員」(Honourable Member)。

在這種改變下,諮詢政治根本不能解決問題。這種政治模式的最大罪惡是割裂問題,令公共討論流於單純反智。如果你諮詢公眾應否改善空氣質素,百分之一百回應必然支持;但如果要求加稅、對高耗電的商業大廈徵收懲罰性電費、禁止私家車駛入中環並將之闢為行人區,合併重複巴士路線等等,那肯定將引來上至中環精英下至公屋百姓的群起反對。事實上,今天任何一個對環境保育振振有詞的民粹政客,都不可能在不開罪民情的形勢下解決這些問題。這是何故當局的空氣質素指標諮詢久久未能定案的原因。

對於這種「我請客,你付鈔」的問題,不能就個別政策作諮詢,而要讓公眾看到不同政策範疇之間的利害因果,平衡輕重,作出取捨,透過選擇不同政策組合的政綱,給與政府清晰的民意授權,體現社會的共同意志;否則每人就各自利益對每項政策各自發言,便會陷入既要請客又不付鈔的局面,再諮詢一百年都無用!

其次,諮詢政治對利益分配的問題還可起點作用,一旦涉及基本價值判斷時便束手無策。二十三條立法的爭議便是表表者。由於香港對核心價值的迷惘,以及意識形態的真空,令愈來愈多的議題無法透過諮詢解決,高鐵便是「發展至上」這前殖民地資本主義價值和新興保育價值的正面交鋒。愈多的諮詢只能進一步突顯彼此的矛盾,因為在目前價值爭論尖銳化的環境下,彼此都沒有互相理解、妥協讓步的餘地。



所謂缺乏諮詢,只是香港政治失敗的果,而不是因。董建華時期一連串的施政失誤打擊了政府的威信,只是加快了這種機制的失效。弱勢的政府遇上混亂的民意,即使再微弱的個人或團體,都有足夠的力量,否決政府的提案,但在缺乏完備民主政治的前提下,他們沒有反建議的權力和責任。結果只能是彼此互耗,互耗的結果就是犬儒、沮喪、敵視和憤怒。

如果仍以爲只要多諮詢民意便能解決今天的困局,便是尚未走出七十年代「行政吸納政治」的老路。事實上,金耀基在他1975年的論文也預示到,隨著都市化及群衆的社會動員,單純融合精英已不足保障政體的穩定,行政吸納政治的模式將會改變。如果是這樣,那過去十四年,爲何特區政府並無改弦易轍,還死抱港英年代的老皇曆?

說穿了,這是因爲諮詢政治已成了香港無法實行民主政治的委婉語(euphemism)。政府既非民選產生,在機制上和人民脫節,在認受性上無法抗衡直接民意代表的挑戰,在具體政策上也無法獲得正式民意授權,便只好繼續以諮詢政治權充一時。這種磨人的制度,到底還要玩到何年何月?

《十四年亂象回顧系列》 • 之十一

2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Like

ge said...

Hello 我係今日上你堂的George. 關於諮詢, 讀書時讀過Habermas 關於公共空間的論述, "公眾諮詢"應可理解為一種公共場所,在這種場所如要做到一種合乎道德/理性的討論, 有好些基本條件要符合. 例如諮詢/被諮詢雙方應掌握相同的資訊; 雙方討論時的權力展現/暗示; 是否容許討論中論點交鋒的deliberation..等等。我同意"諮詢"如果當作一種政治行為是完全失效, 但"諮詢"也有可能是一種"充權過程", 起碼學院的教導如是說。 雖然實際情況中上面介定"好"的公共討論場所很難實現, 但我認為這是一個討論空泛民主的一個具體切入點。